根据《盐城市“科技副总”认定暂行办法》(盐科产[2018]5号)、《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市“科技副总”的通知》(盐科产[2018]21号)精神,经企业和科技人才申报、所在地科技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拟认定的2018年盐城市“科技副总”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6月26日--7月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盐城市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组或盐城市科技局产学研合作处书面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能打印)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盐城市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组联系电话:(0515)80501631
地址:盐城市聚龙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C座1631室
盐城市科技局产学研合作处联系电话:(0515)88191236
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北路11号,邮编:224002
附件:2018年盐城市“科技副总”拟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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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6日